[聖所] 手中的事

第三篇 手中的事 (摘自 人的破碎與靈的出來)

外面的人的力量是有限的

我們人的力量是有限的。比方:有一個弟兄身體的力量不太大,也許只能挑五十斤。如果
他已經挑了五十斤,別人請他再挑十斤,他就挑不動。他是有限制的人,他不能作沒有限
制的事。他已經挑了五十斤,就不能再加上十斤。他已經挑的五十斤,就是他手中的事。
這是用身體的力量來作比方。我們身體的力量是有限的,我們這個外面的人的力量也是有
限的。

不注念肉體的事的人,纔能注念屬靈的事;注念屬靈的事的人,纔能得著聖靈的律的果效
。我們的思想的力量是有限的,我們在肉體方面把我們思想的力量都用盡了,在屬靈方面
我們思想的力量就來不及,就趕不上。如果我們在那裏注念肉體的事,我們就沒有力量再
去注念屬靈的事了。

我們千萬要看準一件事,就是我們外面的人的力量是有限的,就像我們兩個肩膀的力量是
有限的一樣。所以,你有了手中的事,神的事就不能作;你手中的事有多少,事奉神的力
量就減少多少。手中的事實在是一個攔阻,是一個非常大的攔阻。

比方:有一個人在情感上有了手中的事,他有各種各樣紛亂的羨慕,各種各樣紛亂的盼望
,這也要,那也要,這也感覺,那也感覺,他手中的8事有這麼多;等到神有要求的時候,
他就沒有情感好用,因為他把他的情感都用光了,最少他把他這兩天的情感都用光了,要
再等兩天纔能感覺,纔能說話。情感是有限的,你不能無限制的用牠。

也有人意思非常堅強,作人也非常強硬。我們想:這個人一定在意志裏有無限的力量能彀
使用。但是,許多最強硬的人,要他在神面前真的定規一件事的時候,他的意志就游移不
定,這也好,那也好。看上去好像是堅強的人,但是在神的事情上,真的要用意志的時候
,就用不出來。有的人是頂會出主意的,甚麼事情都有他的主意,一會兒這樣,一會兒那
樣,就是會出花樣。但是,真的在屬靈的事上要斷定甚麼是神的旨意的時候,他就游移不
定,手足無措,不知道如何定規。原因在那裏?原因在他整個外面的人充滿了手中的事。
在這個人的手裏,在這個人的眼前,東西太多了,把他整個人消耗完了,整個外面的人的
力量都用完了,沒有了。

所以,我們必須看見,我們外面的人的力量是有限的,我們一有手中的事,我們外面的人
就受限制。

靈要用被破碎的外面的人

外面的人一受限制,我們的靈就受限制,因為靈不能越過外面的人而作工在人身上。神沒
有用祂自己的靈越過人的靈來作工在人身上,神也沒有用我們的靈越過我們外面的人來作
工在人身上。這是相當緊要的原則,我們必須弄清楚。聖靈不越過人作工在人身上,我們
的靈也不能越過我們外面的人作工在人身上。我們的靈需要經過我們外面的人,纔能作工
在人身上。所以,甚麼時候我們外面的人有了手中的事,把力量用完了,神所要作的工就
沒有法子作,人的靈沒有路,聖靈也沒有路。是外面的人抵擋了裏面的人,是外面的人攔
阻了裏面的人,使裏面的人沒有法子出來。所以,我們一直著重的說,這個外面的人要被
破碎。

比方:有一個弟兄,要傳神的話,在他的靈裏有話,在他的靈裏有負擔,並且是相當重的
負擔。但他如果尋不到合用的心思,他的負擔就無法釋放,至終連負擔也沒有了。我們不
是輕看負擔,乃是說整個靈裏充滿了負擔,而心思不能傳出去,負擔就沒有用,負擔就被
擋住了出不去。我們不能光用靈裏的負擔去救人,我們靈裏的負擔必須藉著心思而出去。
我們裏面有負擔,外面還得有口,外面還得有聲音,外面還得有身體幫忙。今天的難處是:
我們裏面的人神能用,我們裏面的人神能給負擔;但是我們外面的人的心思一天到晚忙得
很,亂得很,一天到晚出花樣,一會兒出這個花樣,一會兒出那個花樣。在這種情形之下
,靈就沒有出路。

今天神的靈必須通過人而出來:必須有人的愛,纔能有神的愛;必須有人的思想,纔能有
神的思想;必須有人的定規,纔能有神的旨意。但是,人的難處是外面的人已經作他自己
的事,他有他的看法,他有他的思想,他忙他的,裏面的人就沒有路走。這就需要神來把
我們外面的人打碎了。不是把意志打得沒有了,乃是把意志的那些手中的事打得沒有了,
叫意志不會單獨行動。不是沒有思想,乃是不自己思想,不自己出花樣,不跟著自己流蕩
的思想在那裏想。不是沒有情感,乃是情感能受約束,能受裏面的人的支配。這樣,裏面
的人就有意志可用,就有思想可用,就有情感可用。

一個人在神面前有沒有用處,就是看他的靈到底能不能從這個外面的人出去。我們裏面的
人不能出來的時候,甚麼事情都是外面的人在那裏作,外面的人在那裏單獨行動,外面的
路在那裏滾那個輪子。主如果賜恩,把我們外面的下坡路全部弄平了,外面的人破碎了,
外面的人就不會出主張,就不會定規,裏面的人就能彀出來,裏面的人就能不受外面的人
的阻礙,而自由的出來。主如果給我們一點恩典,破碎我們外面的人,我們就變作能使用
靈的人,我們的靈要出去就能出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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