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項旨意與乙項旨意

在此,主給祂僕人一個新的原則,這原則直接摸到我們與還在國度之外的人的接觸。甚麼原則該支配我們與他們的關係,好使他們能被主得著?在這裏,我們所看見的不是神旨意終極的目的,乃是神的旨意以基督十字架的方式顯示出來;在這件事上是如此,在別的事上也常常是如此。神從未定規祂的兒子要納殿稅;作為神的兒子,祂根本不需要為此作甚麼。事實上,我們可能覺得祂這樣作就是把祂自己擺在『外人』這錯誤的地位上。那麼祂為甚麼這樣作?祂說,『恐怕絆倒他們。』你們曾否想過神的兒子竟說出這樣的話?祂當然從不逃避責任,這是無可置疑的;但問題不在於此。事實上,這裏的情況有點不同:這裏乃是祂放棄權利的問題。這就是十字架的路,其中所包括的原則是重大而深入的。

請再想想,這裏對我們有兩個要求,看起來(至少在表面上)是衝突的。一面,主的話很清楚的給我們看見,神對我們這些兒子的旨意,乃是要我們都得自由。我們稱之為『神甲項的旨意。』另一面,在基督的十字架裏我們看見神旨意一個不同的表顯,這要求我們自己有所損失,(若有需要的話,)要求我們放棄所享受的,為叫別人不被絆倒。我們稱之為『神乙項的旨意。』〔註:換句話說,我要區別下面兩種情形:第一,甲項旨意,是主與我們之間的事;第二,乙項旨意,是主、我們、並其他人中間的事。一個是簡單的,在神與我之間;另一個是複雜的,因著神對我有所要求,需要也考慮第三者的情形。這樣的考量不只顧到自己與神的關係,也必須顧到第三者與神的關係(或將來與神的關係)。〕你如何在甲乙這兩個衝突的原則─免除義務和犧牲權利─中間取得調和呢?
繼續閱讀 甲項旨意與乙項旨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