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魂生命

就是讓魂得著享受,不讓魂受苦,而使魂喜悅。(可八35。)魂的享受不一定是罪惡的事,乃是魂有所得著,有所享受,而不用受苦。李弟兄說,不赦免人,就是魂的享受。我們可能從來沒想過,魂有這種享受。在此我要列舉十六件事,來測試你的魂所享受、所喜悅的是什麼。
第一,不赦免別人。
第二,喜歡看別人受傷。
第三,喜歡安慰自己的傷處。
第四,留在憂愁的情形中。
第五,爭論贏得勝利。
第六,有優越感。
第七,榮耀自己。
第八,完美主義。
第九,過度體貼自己,常覺自己這裡不舒服,那裡不舒服。
第十,喜愛孤獨。
第十一,喜歡讓別人知道自己是對的。
第十二,喜歡稱義自己。
第十三,喜歡說相反的話。人說東,你就說西,顯示自己與眾不同。
第十四,喜歡別人知道自己的成就。
第十五,嫌東嫌西,這也是一種完美主義。
第十六,渴望得著別人的愛。
我們若都沒有這些點所描述的情形,就是在心理上完全健康的人。
但是,我們沒有一個人在心理上是健康的。

~摘自”馬可福音結晶讀經信息摘要第十篇”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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